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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研究生资助专项”拟资助研究生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关于“新冠肺炎研究生资助专项”拟资助研究生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作者:刘新颖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0-03-12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要求,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设立“新冠肺炎研究生资助专项”。现将第二批资助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研工部于2月20日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研究生资助专项”拟资助研究生名单的公示(第一期专项资助)。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通知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成本等方面的影响,已对学生申请表及支撑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报至研工部复核,经研工部评议审定,拟对69名研究生进行资助,金额总计6.9万元。现将“新冠肺炎研究生资助专项”拟资助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因保护受资助学生隐私需要,隐去姓名)。

本批专项资助,设立条件为“因受疫情影响严重,家庭经济状况持续得不到改善,长期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研究生”,结合学生申请材料及研究生资助工作状况,资助金额拟定为1000元/人。

考虑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实际需求,学校已与经办银行联系,根据经办银行的有关支持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或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贷款学生,可申请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延迟还本金及利息、调整还款日、降低还款金额等支持(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此外,学校将保障按月如期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目前,正在进行本学期研究生助教的选聘工作(详见信息平台通知),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同学参与研究生助教、勤工助学等工作,获取经济资助。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请于3月16日17:00点前以实名的形式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反映,以匿名方式反映意见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5910655917

视疫情进展情况,后续如有特殊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学院了解核实情况并审核材料后,报研工部复核,对于特殊情况研工部将实行一事一议。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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